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蔬菜施洒植物生长调节剂将遭受何难?

问:蔬菜施洒植物生长调节剂将遭受何难?

蔬菜施洒植物生长调节剂将遭受何难?

栽培蔬菜往往选用的都是植物生长调节剂或叶面肥,但是因为我们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认识不够,用法不够熟悉,致使蔬菜将遭受一些磨难,具体有七种情况,以下详解。

一、种类选择不当:每种植物生长调节剂都有一定的特性和作用,如果种类选择不当,则达不到预期效果。例如,黄瓜在幼苗3~4片真叶时喷洒100~200毫克/公斤的乙烯利可促进多生雌花,提高产量;如果误选赤霉素,则会适得其反,造成减产。

二、浓度不足或过高:植物生长调节剂对浓度要求十分严格,浓度不足或过高都不能发挥作用。同一种药剂,由于浓度不同,甚至可以产生完全不同的效果。以2,4-D的使用为例,浓度为10~20毫克/公斤时,可以促进番茄保花保果,刺激子房膨大;1000~2000毫克/公斤时,则可以杀死许多双子叶植物。使用前,必须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,按说明书要求去做。

三、施用方法不当: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种类很多,应用的对象和目的不同,因此使用的方法也较多,常用的有溶液喷施法、溶液浸蘸法、土壤浇施法和粉剂沾蘸法等,只有方法得当,才能事半功倍。应根据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种类、剂型和有效成分等,采用适宜的使用方法,要求方法简便、经济,而且药效高。如矮壮素可采用土壤浇施法浇到番茄苗床土壤中,以防止徒长。

四、用药部位不准:植物生长调节剂即使浓度相同,对于植株的不同器官作用也不相同。如20毫克/公斤的2,4-D溶液,对番茄花朵具有防落的作用,但当2,4-D沾染到嫩叶及嫩芽上却易发生药害,导致幼芽、嫩芽弯曲变形。

五、用药过早或过晚:蔬菜不同生长发育期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反应有很大差别,用药时期过早或过晚均达不到预期效果。如在采收前,用100~500毫克/公斤的乙烯利溶液喷洒尚未成熟的西瓜果实,可以提早5~7天成熟,但要在果实基本长足而尚未成熟时处理为好。如果处理过早,果实还没长足,会影响产量。如果处理过晚,催熟效果不明显。

六、混用不合理:几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之间,若混用不当会降低使用效果,甚至发生药害,造成减产。一般促进型与抑制型两大类植物生长调节剂相互之间有抵抗作用,不能混合使用,使用间隔时间也不能太近。如生长素、赤霉素与脱落酸、矮壮素、乙烯利,三碘苯甲酸与细胞分裂素,细胞分裂素与青鲜素等,都不能混合使用。此外,植物生长调节剂与农药的混合使用也要十分注意。一般植物生长调节剂都不能与石灰等混合使用,乙烯利不能与波尔多液等铜制剂混合使用。植物生长调节剂混用前必须进行药效试验,证明互相之间无拮抗作用且不发生药害,方可大面积应用。

七、喷施措施不配套: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主要作用是调节蔬菜的生长发育,不能给蔬菜供应能量物质。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之后,如果不同时加强农业措施的配合,这样增产效果不好。比如,番茄花期用10~20毫克/公斤的2,4—D或20~40毫克/公斤的防落素喷花或点花,可防止番茄落花、落果,如要获得番茄的早熟和高产,一定得配合肥水管理、病虫害防治等各项综合措施,只有有效的控制蔬菜生长期徒长和后期的早衰,才能得到预期的良好效果。